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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文件

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福建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(科技类)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0-05-22

发布时间:2020-05-22

各有关学院、各有关单位:

2020年上半年福建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(科技类)结题工作已经开始。根据省教育厅的各类项目管理办法,现将省教育厅各类项目(科技类,含:一般项目、JK类项目、产学研项目、重点项目、高校杰青项目、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;(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)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结题要求

1、申请结题的项目,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(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,通讯作者不行),会议论文必须被EI收录,否则不算,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,均需正式发表,有录用通知的不行)。

2、此次采取纸质与电子相结合的方式结题

纸质材料要求: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(含财务决算表,只做教育厅部分的经费决算)、论文复印件结题材料按上述两项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放置订好)。其中论文复印件只需包括期刊封面、目录、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(不要全文)。财务决算表均需校财务处出具的盖红章的原件(不可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)。项目负责人的结题材料需经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,由学院要在“院所意见(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,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)”栏内签字、盖章,决算表经财务盖章、项目负责人签字后。由学院汇总后报科技处。

电子材料要求:结题材料需包含结题报告(含财务决算表(盖章扫描件))、论文扫描件项内容(结题报告与佐证材料文件格式为PDF,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.5M)。其中论文扫描件只要提供一篇符合结题要求(第一作者、项目资助号、正式发表)论文即可,包括期刊封面、目录、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(不要全文)

(注:电子结题报告中“院所意见(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,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)”栏内需要将院所意见填上,但不需要签字和盖章)

二、结题材料提交。

1电子结题材料结题报告与佐证材料文件,分别以“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+项目负责人+结题报告或佐证材料”格式命名,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。

2、纸质结题材料按每个项目一份材料,(结题报告(含财务决算表)、论文复印件按顺序订好)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技处

3纸质结题材料由各有关学院、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6月3日下班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,需要同时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结题项目纸质汇总表(附件3),电子版发邮箱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芮老师    电话:22865085

办公地址: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